1.柱间穿插支撑要符合下列5项要求:
1)有吊车时,应在钢结构厂房单元中部设置上、下柱间支撑,并应在沧州钢结构厂房单元两端增设上段柱柱间支撑;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时结构单元长度大于120m,8、9度时钢结构厂房单元长度大于90m,宜在单元中部1/3处内设置两道上、下段柱间支撑;
2)河北钢结构工程厂房修建中柱间穿插支撑的长细比、支撑斜杆和水平面的夹角、支撑交又点节点板的厚度规则如下:
(1)柱间穿插支撑的长细比、支撑斜杆与水平面的夹角、支撑交又点节点板的厚度规支撑杆件的长细比不宜超规则;
(2)支撑斜杆与水平面的夹角不宜大于55°;
(3)支撑穿插点的节点板厚度不该小于10mm。
3)下柱支撑与柱脚衔接的位置和结构办法,应确保将地震效果直接传给根底即支撑的交点宜坐落根底的底都或柱底;当6度和7度不能直接传给根底时,应计及支撑对柱和根底的晦气影响:
4)下段柱间支撑的根底顶部应没混凝土拉梁与混凝土根底连成全体。
5)柱间支撑杆件应选用整根资料,超材料长度标准时可选用对接焊缝等强度拼接。柱间支撑与构件的衔接.不该小于支撑杆件塑性承载力的1.2倍。